張榮弢 : 懷念林天蔚老師
            林天蔚老師不幸於2005年十一月廿五日在加拿大溫哥華市仙逝。自從先後在香港、
            臺灣兩地退休之後,他一直住在溫哥華市。我在2003年到2005年數年間,曾多次去溫哥華拜訪他。
            可惜每次會談,為時都不太久。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林老師1949年畢業於廣東省立文理學院(華南師範大學的前身)。畢業後,
            在廣州市廣雅中學教歷史科。1950年初開始在香港培正中學教授中史和西史,直到1967年。
            在這十多年間,在培正唸中學的同學,都上過他的歷史課。林老師後來轉到香港大學中文系任教歷史,
            並從事研究和著作,編著了多種歷史學術書籍,為傑出的史學家,在史學界有重大貢獻。
            他又努力促進海峽兩岸三地和中外學者的溝通和學術交流,我們培正學生,曾獲得親教授,
            後來又有機會讀到他的歷史巨著﹐認識他高明的史論,真是有幸了。林老師除了是一位很優秀的
            歷史老師外,也是一位很“親民”的教授。我所謂親民,指的是,他平易近人,言論開放持平,
            易為其他接受。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林老師的教學方式與其他一般教師明顯不同,上過他歷史課的同學們肯定同意我這說法。
            從他踏入課堂那刻,直到下課鐘響,整節課完全沒有冷場的。他富有吸引力,把所有學生
            的專注力凝聚起來。他講課幽默風趣,時有精句。又善用身體語言和面部表情,使課節洋溢戲劇
            和娛樂性元素。學生上課,簡直就像聽中國古代的“說書”,叫人拍案叫絕,大呼精彩,
            他的課就是今天的周立波、趙本山、郭德綱的“脫口秀”。而最難得是所有的內容,全都在課程範圍,
            全合史實,學生們在歡樂中學習,印象深刻。各屆的培正學生,都有記述林天蔚老師
            上課“叫座”和“賣座”情況,可證我言不虛。多年後,我也曾任教席,我的教學很得益林師的
            啟蒙和影響。林師教學有很好的效果,學生獲益之大,實非三言兩語可以說清楚。最深入我腦海的,
            是林師教學方法很成功,有很高的收視率和收聽率。我認為他是有三個“秘方的。這三者,缺一不可。
            當年林老師的創新意念和應用實踐,現在北方人稱之為“絕活”。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(一)、一開始,有引人入勝的開場白: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學期一開始, 他上課的第一天,林老師便自我介紹,在教臺上黑板寫上他自己的名字──林天蔚。
            跟著就說:「我姓林名天蔚,天是天空的天,蔚是天色蔚藍的蔚,全名就是“林天蔚”,人人都叫我做“矮林”」。
            再以平和的語調說:「我身高五呎二吋,身高跟春秋戰國時的晏嬰和法國的拿破崙的差不多,
            但人小志不小。」當場,全堂學生大笑不止。學生和教師馬上就融洽了,師生距離立即就拉近了。
            老師居然安然自述“花名”,何等有胸襟。當時我們只是13、14歲的小個子, 而他的身高和我們差不多,
            我們自然容易接受他。當時的“矮林”也只不過三十歲左右,比起其他比他年長的老師,言談風趣得多,
            不像那他們那樣嚴肅。所以自第一次接觸林師那刻開始,我們都感到他和藹可親。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(二)能引導學生全神貫注上課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林師不論說那一國,那一朝代的歷史,都以講故事的方式授課,完全是古代的“說書”,
            授課直如在茶館講民族演義,把聽眾帶進故事裏,使他們置身其中。香港60年代,用的仍然是古老
            的教學方式,老師在黑板上寫講義,學生抄在筆記簿,或老師講解教科書,學生回家背誦教科書,
            上課毫無樂趣可言。林師一反當時古法,講義筆只求精簡,在講臺上一邊講,一邊做 SHOW。
            整個教室就是他做 “SHOW” 的舞臺。他時而在東,時而在西,動作輕快,每個學生的座位,他都經過,
            無一學生能打瞌睡,上課時的秩序出奇地好。大家都全神貫注,專心聽課。那時有林老師課的日子,
            無一學生肯請病假或請事假而缺課。為何?怕吃虧,怕聽漏一課,怕失去歡樂大笑的時光,也怕聽少
            了課程中的要點,林師教學真有他過人之處,你不來上課,是你的損失。他真是教學高手也。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(三)愉快的教學,無壓力又輕易地灌輸知識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林天蔚老師也依足校方規定,半年內有兩次小考和一次大考,算分的辦法也與別的學科相同。
            學生上完他課後, 回家都樂意做歷史家課,也會自動閱讀參考書籍,努力去求知,甚至清史課程中
            的南京條約、馬關條約、庚子賠款、哪一年定約、賠多少千萬兩白銀、開哪幾個港口通商、割地多少
            平方哩等等,繁複的條文和數字,並不好記,但學生為了不令林師失望,都把要點牢記下來。考試時,
            都能有良好的成績。我在培正六年,甚少聽到有學生歷史科不及格要補考,或因歷史科不及格而不能
            升級畢業。學生願意用功,林天蔚老師教學就是如此成功。這真是難能可貴的。筆者身受其益,
            沒有渲染。據事直書,如有疏漏,還望各位指正。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筆者又懷念林師當我旭社(1962)初三光班班主任時的教誨。1958年我唸初三光班,林師除了是
            我班歷史科老師外,還兼當班主任。他那年的班務管理,影響到學生的品格和人生觀。當時有校規 
            (只有當年才有)規定每週每個學生得寫一篇週記,交給班主任(可能是想提高學生的寫作能力)。
            實際上,學生可以直接給班主任告知“私隱”、上奏章、寫秘函。好處是學生可以向自己“信得過”的老師,
            投訴或求救,也可以在那兒發表自己的“抱負”;壞處是,學生往往用此來打“小報告”以贏取老師好感,
            有時也用來打擊跟自己有仇怨和爭執的同學。如何取優避短,就要看班主任處理的功力了。當時,
            初三光班的15、16歲小夥子和小姑娘,生活中往往會遇到不少莫名其妙的難處和無辜的委屈。林師當時
            未婚和年輕,跟我們代溝不大,他頗懂得成長中少年人的經歷和心理。他化解我們中間的是非,
            採用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的手法。在我們週記中寫下批語,連消帶打地給我們勸告,結果那些是非
            就不了了之。這方法,筆者甚為佩服。林師有時會約個別同學在課後談人生哲理,指導同學與人相處的方法,
            相互扶持的道理。他也洞察15、16歲男女少年的情緒,少年人喜怒哀樂起落變化多端,又愛作幻想。
            林師在這些方面,給我們很多的規勸,也做了許多有用的思想工作。在那個年代,教導學生做人道理的師長,
            實不多見。林師忠於其班主任的職守,而且做得十分出色。當日林師的教誨,令我印象深刻,終生難忘。
            這也是我在培正學習過程中,最可圈可點的經歷。年輕人大都受軟不受硬,犯了過錯,被人檢舉,需要成年人
            和長輩的安撫和引導走回正途。體罰與辱罵,只能使學生痛苦難堪,未必能起扶正的功效,尤其有異性同學
            在當場。這裡所說是我個人的感受,今日的黃志宏教授,秦德荃先生、湯保歸校長、任偉光廠長、朱永芳女士、
            張大可會計師,都是當年初三光班的同窗,相信可以證明我所說都是實話。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以下有往事兩則,略述林師當班主任時處理班務的智慧。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(其一)失學費事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古語言:“家醜不外傳”。當年初三光班的醜事,照理應不外揚,但林師處理這事得當又得體,
            而事又已過五十三載,我等也年屆七十,故說說也無妨了。旭社初三光下學期某日,剛上完體育課,
            各生回到光班教室,部分同學發現自己書包內交學費的現金被竊,不翼而飛。而這些被偷學費的同學,
            全都坐在靠近教室前後門的第一排,共有十多個。那時交學費的制度,是每個月月初,學生自帶學費,
            親自交到財務室,拿回收據,我忘記那時的學費是否每月五十港元左右。當日失了學費的同學,
            真如大難臨頭,面無人色。學費失掉, 如何回家向父母交代?沒有失學費的同學,也不好過,因為都有
            可能被人懷疑是竊匪。班主任林天蔚老師與兩位高級行政人員都很冷靜。此事,不能太張揚。學校聲譽要緊,
            也要顧及其他班級的學生,讓越少人知道越好。那時候的“週記”起作用了,那幾位平時甚少發言的同學,
            那些喜歡打小報告和惟恐天下不亂的同學,都在週記上發言,奏章如雪片飛來。林班主任不厭其煩地單獨
            召見各人,一一審查,始終找不到犯事者。但在林師一一召見時,他向每位聲明,要把竊款在截止繳交學費日
            的前一周, 放回失主座位的抽屜中。結果,有失主先後得回學費,有些仍有不足數,或未能得回失款者,
            林師或校方則補其不足或代付。事後,有一姓李之男生,自動失蹤了,其父母亦不知其行蹤。數年後,
            有友人告知“高佬”彭錦賢君,說那位李同學去當了香港水警輪的水雷炮兵(傳聞之說,未知屬實!)。
            林老師辦理此事,十分得體,沒有張揚(沒有雷聲,沒有大雨)。我旭社同學,理應珍惜我們的學位,
            為何竟有人做如此愚蠢之事並因而輟學,認真不智不智啊!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(其二)初中三光班的戀愛故事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在1958-1959年代,旭社同學中,有一部分來自國內,他們小時經歷過戰亂,或逃難,或避內戰,
            因而失學,故較年長。 據我記憶,當時初三同學的年歲,由14歲到18歲都有(故有坐前排的四呎高者,
            也有坐後排五呎十一吋的高佬)。那個少女不多情,那個少年不做夢。其時旭社,如花少女、
            英俊小生比比皆是。初三光班亦不乏俊男美女。那年代,臺灣瓊瑤的愛情小說,風行港九,極之搶手,
            一再重印,三版四版,人手一冊。這些小說也由高中傳到我初三光班。我班有一女生,很秀麗,
            長得像美國電影女星“蘇珊喜活”。她相中班中的足球隊主將那位俊碩健男(姑隱其名)。旭社的初三光班
            當時是旭社的足球冠軍隊(不信者,可向黃志宏與秦德荃查證,他們是領獎的代表)。這對戀人,
            非常登對,配襯到絕,大有柯俊雄與張美瑤的影子。當時,又有些無聊的好事者,惟恐無人知道,
            又在週記上又寫秘函奏章,打小報告。林老師為此事,大感頭痛(他本人當時是單身漢、王老五)
            也不便公開口。結果他想出一招,把男女生拆為兩組,分開來處理。男生組由他自己處理,女生組
            相信另請高人(某女教師吧)代勞。當年的一天,下午四時下課後,全部男生留堂,由他單人匹馬
            與我們男生討論,他大談孔孟之道,五倫道德,指出學生在學,不應輕易談戀愛,說這不合時宜,他又指出
            朋友要有道義,不應隨便造謠,壞人聲譽等等。我們聽完,點頭認同。說實話,當時功課頗重,能應付
            中英數理化各科家課,考試得到合格,已經可劏雞還神,謝天謝地,哪裡還有心情去管閒事。那些小報告,
            真害人不淺,結果累到一對有情人,在初中還未畢業,便 一齊轉校。我上次在港時,有一位初三師兄相告,
            這兩位戀人後來結為夫妻了。真好事一椿。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2013年寫於西雅圖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(本文經修訂,但未經作者過目)
             
    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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